我国古代民间建筑技术的传授,源自历代匠师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口授和钞本相传。由匠师自己编著的书如《木经》早已失传,只有少量片断保存在沈括的《梦溪笔谈》里。唯独明代的《鲁班经》是流传至今的一部民间木工行业的专用书,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这部书的前身,是宁波天一阁所藏的明中叶的《鲁班营造正式》,天一阁本的特点是:内容限于建筑(一般房舍、楼阁、特种建筑:钟楼、宝塔、畜厩);排序比较合理,先论述定水平垂直的工具,一般房舍的地盘样及剖面梁架,然后是特种类型建筑和建筑细部如驼峰、垂鱼等,因此比较切合实用。虽说天一阁本残缺不全,仍然可以看出,它和以后称为《鲁班经匠家镜》的万历本有很大不同。
另外,天一阁本插图较多,与文字部分互为补充,且保存了许多宋元时期手法。例如:定平工具“水绳”图,与宋《武经总要》和《营造法式》所载的水准完全一致。“小门式”的附图,是宋乌头门遗制,见于宋元绘画,而明以后即已绝迹;又如:垂鱼、掩角、驼峰、毡角等图,犹存宋式面貌。这些地方,都表现了《鲁般营造正式》的早期性质大约为元末明初。
从万历本起,此书更名《鲁班经匠家镜》,内容和编排有较大改动。此书增加了不少木工制作的日常生活用具、家俱等项,此外又增补了“秘诀仙机”包括“鲁班秘书”篇幅。这种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表现出当时民间木工匠师业务范围的发展变化和文化的影响作用日益重要的情况。从《鲁般营造正式》到《鲁班经》,经历了较长的时间,民间建筑风格做法有相当大的转折变化。
一、《鲁班经》的学术价值
1.虽说《鲁班经》基本抄录了《正式》的内容,但可能仍然遗漏部分资料,如“正七架地盘”、“楼阁正式”、“七层宝塔庄严之图”等。《鲁班经》中的配图,也是重新绘制。但《鲁班经》的优点则是保存资料比较完整,因此,仍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从《鲁班经》的记载和近代东南各省民间建筑活动作一比较,可以看出,宋以后从社会意识或施工技木本身看,都长期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只有手法和地区有某些差别。《鲁班经》对研究东南诸省古代民间建筑经验可以有启示作用。从技术上看,记录了当时常用构架形式,如“三架屋后连一架”、““秋迁架”等基本形式和一些建筑部件的名称和做法要点,还记录了一些建筑的成组布局及各部位的名称,如:“明楼”、“茶亭”、“走马廊”、“中门”、“耳门”、“寝堂”之类;这些有助于我们调查研究时对于型制沿革和年代等方面的判断。同时保留了一些局部手法:如驼峰、垂鱼、掩角等的形象资料。我们可以对现在遗留的大量民间遗物,以此为线索作比较分析。
2. 了解古代民间匠师的业务职责范围、仪式程序以及某些行帮规则。这些程序中,一些虽无技术意义,如起符、备酒、符咒、择吉,但可以了解社会意识形态对于建筑的影响。还有一些,是含有一定科学技术,譬如《鲁班经》施工从后步柱起始的整个过程,符合施工本身规律。这个顺序大致是:备料、架马、画起屋样、画柱绳墨、齐木料、动土平基、定躁、扇架、竖校、上梁、折屋、盖屋、泥屋、开渠、砌地面、砌天井阶级。
3.《鲁班经》本身最有价值的部分,是增加关于家具和常用工具器物的记载。《鲁般营造正式》以房舍(包括仓厩)为主,而《鲁班经》则兼有家具、农具等方面木工知识。这正好表示本书是考虑到广泛的民间地区木工行业分工程度不高的情况下所用。 这一部分当是根据明代资料。对民间常用家具的一些基本类型、名称、尺寸和要点有简要的叙说,并有大量精确的图形互相映证。许多类型至今仍见使用,其他如水车、手推车等,均为人民日常生活所需,这些应是本书精华所在。
4.《鲁班经》明显地大量增加当时建筑文化内容。明中叶以后依吉时方位择宅风俗渗透日常生活。另一方面,也出于职业需要,木匠深感自己也须在基址位置布局、尺寸方位,施工日期这些重要问题上有决定权。这就需要一些最基本的择宅方面的知识和资料。《鲁班经》即出于这种职业竞争要求。而环绕鲁班尺而来的一套规则,是其他行业无法取代的。鲁班尺的规矩复杂特点和这种社会背景有关。
“鲁般尺”对木工匠师,犹如金科玉律,影响至大,用“鲁般尺”成为传统习惯,直至今日,仍然见用于传统方法修建房舍之时。《鲁班经》中关于鲁般尺的记载为,“鲁般尺乃有曲尺一尺四寸四分;其尺间有八寸,一寸准曲尺一寸八分;内有财、病、离、义、官、劫、害、吉也。凡人造门,用依尺法也。假如单扇门,小者开二尺一寸,压一白,般尺在‘义’上;单扇门开二尺八寸,在八白,般尺合‘吉’;双扇门者用四尺三寸一分,合‘三绿一白’,则为‘本门’在‘吉’上;如财门者,用四尺三寸八分‘合‘财门’吉;……皆用依法,百无一失,则为良匠也”。
在《鲁般营造正式》,鲁般尺合官尺一尺四寸四分,本身仍分八“寸”,这一“寸”合官尺一寸八分;后来沿袭不变,直至近代凡是使用鲁般尺,基本同此。
从宋代而后,鲁班尺虽主要用之于门,但范围实际大得多。《事林广记》关于“鲁般尺”的应用,虽也说“作门尤宜仔细”,即合于“财、义、官、吉”四字的“吉星”尺度的具体要求部位,但又说“适古及今,公私造作,大小方直,皆本乎是”,范围颇广泛。故宫藏鲁班尺面有字句云:“阳宅门主灶院天井,高低宽长俱要合吉星,此为上言之宅”,则范围扩大至庭院尺度。
与鲁班尺有连带关系的是“曲尺”,又叫做“飞白尺”,分为十寸,这实际上就是标准尺。曲尺和鲁般尺是结合使用的。《阴阳书》云:“一白、二黑、三绿、四碧、五黄、六白、七赤、八白、九紫,皆星之名也。惟有白星最吉。用之法,不论文尺,但以寸为准,一寸、六寸、八寸乃吉。纵合鲁般尺,更须巧算,参之以白,乃为大吉。俗呼之‘压白’。其柱高尺寸,可以明显地看出尾数是合于“压白”之法的。这一点,对于我们研究古代建筑(宋以后,特别南方地区)所用尺度的某种规定或形成为常数,可能有启发。《鲁班经》中还有“玄女尺法”,玄女尺止九寸长,仍分八字;并进一步指明财、义、官各自的适用范围,限制更严。
《鲁班经》的编集,是一部内容庞杂的涉及许多方面的工匠职业用书。中国古代建筑技术书籍,存者甚少,而民间工匠职业用书,则唯此硕果仅存。关于民间匠师技术著作钞本的搜集,以及对于我国各地民间建筑技术作系统整理,仍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
二、《鲁班经》的文化内涵分析
综观《鲁班经》中的内容可以发现下列几项现象:
1.体现建筑营造的地域性
郭湖生先生在《中国建筑技术史》的“《鲁班经》评述”中说:“《鲁班经》的主要流布范围,大致为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一带。”对照该区域现存之明清建筑以及木制家具多与书中所记载相吻合,与北方的建筑结构有明显的不同。此区的明清民间木构建筑,以及木装修、家具保存了宋元时期的手法特点,这一现象的地域与《鲁班经》流布范围一致,不是偶然的。比如建筑构架所表现的穿梁、插拱是东南沿海地区建筑常见构架形式,尤其是七架格和九架格所表现的坐斗和瓜柱收口方式,更是这一区域中浙江、福建闽南和广东粤东的建筑构造典型特征。《鲁班经》中强调鲁班尺的重要性及其运用,在明清至现代闽南与粤东纳传统木工匠师中,民间建筑施工中仍然把“鲁班尺”作为重要建筑尺度确定的依据。
2.建筑知识的民间风俗和鲁班信仰及行会组织程度
《鲁班经》的编集,是作为当时木工匠师的一种职业用书。其内容着重于业务过程中所必需具备的知识和资料。实际上,技术的传授并不依赖这种书本,而是言传身教在实践过程中进行。《鲁班经》是给作为工程主持人身份的木工所用的手册性的汇编,中国古代建筑大多是以木构为主要架构,在建筑过程中所需要的工序安排、标高定位等工作皆由熟练的木工匠师来主持,而《鲁班经》列举了当时工程施工中必须注意的事项,例如:(1)祭祀鲁班所用的祈词;(2)各建筑器具制作工序的开工良辰吉日与施工步骤;(3)建筑的形制与造型、建筑构件与家具尺度要点;(4)阴阳风水与魇镇禳解的符咒等。在这里,具体的技术规定和阐述下降为次要内容,书里少涉及具体技术细节,所列举的一些建筑常用尺寸,大约是为了估算建筑体量和用料量。因此,本书目的不是为了总结和传授技术经验;我们可把它作为史料,从中看出当时的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名件、术语、形制等,比较全面的认识当时的民间建筑文化。
3.样式器具的标准规范化反映了当时建筑营造、木工技术的发展程度
《鲁班经》所增编的时期为明代家俱木工制作水准较高的年代,对于图样绘制、图式雕刻技巧也有相当高的水准,因此书中真实描绘了各种家俱的形状。插图线条流畅,人物姿态生动,画面清楚。书中也记载常用建筑的构架形式名称、一些建筑的成组布局形式和名称等。虽然对于技术知识的介绍比较笼统,但所介绍的形式、作法,在东南沿海各省的民间建筑与家俱器具中,至今仍可看到当时式样;使中国古代建筑与傢俱的式样与规模有一定的标准可供依循。
若从北京图书馆所藏明崇祯刻本《新镌京版工师匠斫正式鲁班经匠家镜》可以发现其中阐述民间房舍施工的步骤,并纪录了鲁班真尺、曲尺、定盘真尺、水平等建筑工具,有建筑地盘图[平面)和侧样(剖面),亦记录了当时常用建筑类型、名称和常用尺度,以及常用家具、农具的基本尺度和式样,包括三十多种生活家具,对其尺寸、名称、用料、樟卯、造型都作了详细的记述。这些均规范了民间建筑与器物的标准,反映了明请之际民间建筑营造、家具木工技术发展程度。
《鲁班经》中涉及的建筑与家具,基本上是民间常用的形式与规格,建造房台的工序是正确而实际的,是贴近民间营造的著述。许多营造技艺以口诀的方式记录,便于匠师间的流传记忆。对民间的许多建筑习俗有大量的篇幅说明,是民间建筑营造整体过程与内容的真实写照,反映了民间建筑文化的诸多内涵。
4.反映当时建筑匠师生存之道
明代中期以后,职业的风水师在屋舍的选址定向布局、设置、施工择日等重要环节上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相对于担任屋舍实际施工的匠师而言,生存的空间与社会地位却已日渐式微,为了确保自身地位不受到影响,进而发展出风水师无法确切掌握的鲁班尺式等风水尺法。
宋代杨文公《谈苑》中曾记载:“造屋主人不恤匠者,则匠人以压主人。木上锐下壮,乃削大就小倒植之,如是者凶。”在《鲁班经》卷三附录即附有让匠人给雇主施以压力的魇镇,如《鲁班经》中“鲁班秘书”共二十七条,仅九条对房主有利,其他三分之二,则对房主预计有凶、败等后果。还有为雇主禳解的咒语、符号,如鲁班秘符、新刻法师选择记等,以上这些种种的方法可以使房主产生内在压力,以便维护建筑匠师自己本身利益及获得房主的尊重,亦是匠师改善生活状况,提高报酬的方式,这些都是因为当时社会建筑文化风俗习惯演变下的产物。
三、结语
《鲁班经》作为民间流传的建筑专著,其涉及的许多民间建筑、器物和建筑民俗、行会组织制度等恰是对官府颁布的《营造法式》、《工部做法》的重要补充。此外,书中对各种家具、农具、仓储、畜栏等器具的记录也是一份宝贵的资料。可以说《鲁班经》在传统建筑环境、建筑类型、建筑室内陈设、建筑文化信仰、风俗等诸方面与其他古代建筑著述相比有着大的外延。
总之,《鲁班经》不仅是中国古代建筑营造及家俱器具制作和结构技巧的书籍,更是一本关于建筑文化的重要书籍。若以现代角度来看,《鲁班经》之传播经久不衰,直至近代(二十世纪初),不是由于它的早已过时的技术内容,却是那些带有文化色彩的内容。但《鲁般营造正式》的主要内容,毕竟是通过《鲁班经》而保存下来的,作为早期民间匠师用书的翔实史料,无疑是了解民间建筑传统和建筑文化风俗的重要材料,值得人们深入系统地研究。
参考书目:
[1]明《鲁班营造正式》.天一阁藏本.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
[2]郭湖生.鲁班经与鲁般营造正式.《科技史文集》第7辑,1981
[3]郭湖生.《鲁班经》评注.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1990
[4]程建军,孔尚朴. 风水与建筑.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
[5]曹志明等.《鲁班经》源流与文化意涵初探.设计与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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