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和历史文化名城是两个内涵不同又互相关连的命题,准确认识和正确处理好这两个问题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历史文化是城市发展之”源”,城市化是发展之”流”。我国城市应当”源远流长”,才是健康的持续发展之道,现分别谈谈自己的看法,供研究参考。
一、关于城市化
城市化这一概念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地理学者中已经提出来了,已经认识到城市化是工业化的伴生物,城市化现象主要是指两点:①指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城市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超过了农村人口;②指大城市(一般指几十万、百万以上)人口的集中。这些论点,我国学术界也早有所知。但由于解放后的国情,当时的国家利益要求用较小的代价较快地取得工业化的成果,必须采取所谓”勒紧裤带”集中发展工业的政策,总的是想在原有城市的基础上发展新工业,而抑制大城市、不改造旧城市,“大庆经验”以后就进而继续发展城市,想迅速走”城乡结合”,”消灭城乡差别”之路。日本学者越泽民曾善意地指出,中国要走的是”非城市化的工业化道路”。历史的实践证明,工业化离不开城市化。1980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在南京曾专门讨论城市化问题,认为城市化是必然趋势,提出了要做好规划等对策,但各方面反响不大。至20世纪80年代中,在部门文件中开始提出城市化发展方向的问题。至20世纪90年代国家经济工作中才正式把城市化列为重要目标,至今,城市化已列入”十五”计划,可以说已经深入人心,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事实上,工业化必然带来城市化。半个多世纪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9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化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国工程院不久前出版了一本书——《二十世纪中国巨大工程成就》,经几百位专家严格评审,共选出了二十五项我国世纪性的成就,其中”城市化”是没有争议、一举入选的。因为我国的城市变化太大了,半个多世纪以来,增加了500多个市,(由100来个增至663个)、1万多个镇(由几千个到近2万个),城镇人口由5000多万增至4亿2500多万(城市化率由10%增至36%)。在如此巨大增长的情况下,仍保证了4亿城市人民的衣食住行。盖了近50亿平方米的新住宅,基本普及了清洁的自来水、煤气、各种道路、排水设施,许多经济发达的城市,以其方便、舒适、实用和高效跻身于世界现代化城市之列。而且,与世界城市化过程中比较普遍的现象不同,我国的城镇化不是伴随着农村破产和城乡关系的尖锐对立而发展起来的。而是走了一条城乡共同繁荣,避免了大城市过度膨胀和与之相伴的城市贫困现象。作为一个拥有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发展中国家,这种城市化持续稳定的推进,是对人类发展的重大贡献。
按照经济发展的规律,我国目前的城市化仍滞后于工业化,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城市化仍将迅速发展,因此如何保持其持续健康地发展,显然十分重要。就像许多事情在发展迅猛的情况下总有不足之处,我们在充分认识取得了不起成就的时候,就必需充分认识尚且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我认为已出现以下误区:
(1)把城市化目标变成一种指标,或作为城市现代化的一个指标。达到一定目标并不是指标越高越好。欧美不少国家城市化比重达70%-80%,并不比某些比重达到90%以上的国家落后。
(2)不分地域范围大小都讲城市化、比城市化。一个省域的城市化怎能和一个市域的城市化来比?甚至一个县域也讲城市化是没有意义的。小范围的一个市,历史上市域小,后来扩大了,前后对比,也许几十年前的”城市化”比现在还高。
(3)中国未来的城市化比重,也未必一定比其它国家高才算好。要看高在那里?为什么高?目前我国在一定范围内城市化比重最高的地方可能是内蒙额齐纳旗,该旗总面积11.46万平方公里,比浙江还大一点,总人口4万多,87.5%集中在旗政府所在地,那是荒漠化逼出来的,牧民进城贫困化,这种城市化真是罪过。
(4)在历史长河中用城市化发展程度去衡量古代城市,如讲汉、唐时代城市化如何如何,忘记了城市化本身只是历史中一段时期(工业化时期)的产物,连后工业化以后的城市都将另当别论,工业化前的城市无”化”可谈。
(5)人为的一时的城市人口比重提高,并不等于城市化水平提高了,同样,我国过去实施控制城市人口增长政策时,也并不等于城市化水平就特别低下。
(6)要”加速城市化”,”推动城市化发展”的提法不准确,本是伴生物,不能舍本求末。
城市化是一个综合现象,有极为复杂的因素,要分析研究认识,不能简单化地加以演绎决策。特别是我国的城市化有很多自己的特点,要注意解决好自己特有的矛盾问题。笔者初步认为,有以下六个方面值得注意:
(1)讲城市化要数量和质量并重,特别要重视质量。城市必须要有良好的生活质量,包括良好的市政、公用设施,住房和各类公共用房设施,不能只重外表,忽视实用、经济,只重地上建筑,不重视地下基础设施。
(2)讲城市化要争取速度和持续发展并重,特别要重视可持续发展。作为开放的复杂的系统的城市,按照系统的规律,其发展并非简单的叠加。各系统之间,系统发展的先后之间,协同共济或矛盾互挤,效益差别巨大。进进退退,停停打打,都不利于发展。
(3)讲城市化要实体与环境并重,特别要重视环境。环境条件既是城市赖以生存之基础,又是现代城市素质之根本。城市化同时应保护好自然环境、创造宜人的人造环境。保持人和自然的协调共存,否则违反规律,就难以逆转。与世界先进的城市化国家相比,我国城市环境的差距甚大。例如城市人口密度过大,大环境荒漠化等问题,都必需花大力气才能有所改善。
(4)讲城市化要硬件与软件并重,特别要重视软件的建设,越是现代化城市,越是不可缺少现代化的经营与管理,在建设优质硬件的同时必须建立起良好的管理工作。温家宝同志讲得好:“当前,我国城市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重建设、轻管理,城市管理思想落后、管理水平低,是城市建设和发展中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要实现城市现代化就必须着力提高管理水平。为此,首先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确立正确的城市管理思想,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城市管理一定要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城市建设的管理。……要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务必把城市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总之,要通过全面加强管理,使城市既充满活力和生机,又协调有序和健康的发展。”(在第三次市长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讲话)
(5)讲城市化要个体(城市)与群体(区域)并重,特别要重视区域问题。城市化本身就是从区域着眼观察城市现象的,而且任何城市都离不开区域的支撑。还是温家宝同志讲的好,要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区域发展的关系,他说”城市是区域的中心,区域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城市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城市与区域的关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和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对发展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必须立足于区域资源条件和环境条件,服从于整个地区发展的需要。要做好区域规划,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要统筹安排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区域共享和有效利用;严格限制不符合区域整体和长远利益的开发活动。同时,城市规划也要打破就城市论城市的狭隘观念,增强区域意识。城市不仅要从自身条件和发展要求出发,还必须充分考虑区域整体状况,安排好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的城市化发展到今天,已经出现了“高密集、高城市化地区”,就是人口在千万以上,土地在几万平方公里以上城镇高度密集的地区。有学者研究全世界共七处,而中国占三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京津”大北京”地区。如果没有区域规划,综合协调发展,何来健康的城市化呢?
(6)讲城市化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特别要重视精神文明。这显然是中央领导曾深刻指明,并为大众所深切感悟了的重大问题。大家知道,没有文化的城市谈不上是现代化城市,也谈不上是健康发展的城市化,这里不再展开。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有一个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问题应是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致力于健康发展城市化的最直接责任,需要再专题表述如下。
二、关于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名城”的提法是我国独创的。国外一般叫作”古城”(OldCity),“历史城市”(HistoricalCity)等等。我国这一提法显然包含有历史的、文化的和高水平的三重含义,比较全面。如何保护历史名城,(包括10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所有城市中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部分),保护这些城市的历史文物、历史风貌、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历史习俗等等,已经有过许多讨论和研究,受到了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一定程度上的重视。
笔者认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有四方面重要意义:
(1)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城市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民族国家之根本。
(2)具有科学价值。它体现了前人的智慧,给后人以启迪。
(3)具有教育价值。包括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和政治思想教育的作用。
(4)具有美学价值。从形式美到心灵美,广义的美学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最高境界。
如此具有重大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为什么却”屡屡惨遭破坏”呢?看来,在认识上还有四个误区:
(1)认为它的形象破旧。如同垃圾,何值之有。
(2)认为它是落后标志。已经过时,留之何用。
(3)认为它浪费用地。不合今用,只能重建。
(4)认为它阻碍发展。碍手碍脚,去之方快。
其实,城市中许多有价值的历史的印记就像是人的生命的足迹,是生长的资源,是财富,是宝藏,是特色,只要客观全面地看待问题是不难认识清楚的。
但是,在城市化初期,世界上也有过上述错误的认识。在现代化过程中不分清红皂白地毁坏古城古物。在我国现阶段有四种力量,或者叫四个”积极性”支持着这种所谓的大规模改造旧城:
(1)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因为城市里的人总是离不开历史的积淀,只有在靠近有历史基础的地方,开发经营才有最高的回报率。
(2)城市领导者的积极性。在人们最容易见到的地方,才最能表现其政绩,才能得到赞誉。
(3)一些蹩脚规划师、建筑师,要么不懂,要么迎合,从大拆大迁中得到好处。(以上三条在浙大毛照晰教授的人大发言中已讲得很透)。
(4)部分居民的积极性。原来无力通过自己改善居住条件的,可能从拆迁中得到一定的补偿(被强迫命令者除外)。
很显然以上几个”积极性”,如正确引导,可以真正起到在促进城市化的同时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作用,但如果缺乏正确领导,必然是只看到近期利益,而丢弃了长远的文化延续的利益,损害了居民应有的区位利益(很多被迁居民往往在后来醒悟过来),影响到城市的环境利益、交通顺畅的利益、旅游经济发展的利益等等,最终是得不偿失的。
世界上已有不少发达国家,总结了历史经验,不断提高对保护文物,保护历史城市,保护历史街区,保护历史印迹的认识,并认识到保护与发展必需统一起来,而且可以统一起来,保护历史文化本身就是现代化建设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种认识表现最突出的是在许多欧洲城市,几乎无一不把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尽量保护原有风貌结合起来,英国早就不用旧城改造(Recostruction,Renew,Renovation)等提法,而改用激活旧城(Negeneration),整治旧城(Refurbishment)等指导思想,而且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创造出多种多样的从较大范围到个体建筑的细致的保护利用措施。
世界上三大列入联合国世界自然历史文化遗产的城市–巴黎(中心区)、巴西利亚、彼得堡(中心区),就是各有特色的得到整体性保护的历史文化名城。都是风貌统一的大城市,巴黎是18世纪奥斯曼以后,通过文艺复兴及巴洛克建筑风格,通过用相同的石材、铸铁栏干等细部,取得极为统一的城市风貌;巴西利亚则是完全新建的二战后的现代风格,是”新”的风貌的统一体;彼得堡是学了巴黎再吸收东方(西亚)特色,在统一中具有一定变化的特色。
从城市景观艺术看有”统一”的美,也有”不统一”的美。伦敦可算是另一种典型,由于历史条件,久远年代的积淀,点点滴滴,在并不”统一”的形态中,可以看到它的连续性、逻辑性,仍然是一个具有美感的相对完整的城市。至于城市的个别部分,一街一屋,一路一景,把历史与现实与未来结合起来,处理聪慧的例子在世界城市中已经数不胜数了。
回顾我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经验教训也是十分丰富的。曾有不少败笔,也有一些成功典型。不少历史文化名城为保护其特色,处理好新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探索,如苏南和浙江的一些中小城市。但总的来看,盲目非古,视宝为废,大拆大建,大搞”更新改造”之风还没有制止,造成经济、文化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对比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如法国在20世纪70年代即经普查确定全国200多万处保护项目(人民日报报道),而当时据我国文物专家估计,我国最多仅存50万处。欧美一些国家1日城保护范围达全城80%、90%以至100%。而我国已经很难再找出继平遥、丽江以后能够申报联合国作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完整的历史古城了。原来可以和巴黎比美的北京老城区,也无法和人家同日而语了。
在近几年的迅速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城市经济实力增强了,加上旅游事业的需要,历史城市、历史街区和历史景观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仍是局部性的,在某些局部得到保护而总体格局上破坏不堪、难以补救的例子还不少。我国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范围和保护项目决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太少了。
我们应当认识到,历史名城保护工作不仅仅是保几个区、几条街、几幢房的问题。它实质上是对”名城”整体工作的一个全面的认识问题和工作的综合反映,它涉及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方方面面。最终体现的是城市整体的素质、品位和文化,其成败又具有不可逆转性。正是由于这一认识高度,许多专家提出当前必需制止对旧城进行大拆大迁,要重新并加深对历史文化名城和所有有历史价值的旧城区的保护规划。像几年前抢救国家文物,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那样,把该保的城市的历史环境、文态环境坚决保下来。
温家宝同志在全国市长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论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十分精辟。他在第八段讲话中有整整一段讲正确处理城市现代化和保护历史遗产的关系。他说,城市是一个不断发展、更新的有机整体,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是建立在城市历史发展基础之上的。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许多城市拥有大量的、极其宝贵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来自天赋和历史积淀,一旦受到破坏,就不可能复得。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保护好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城市历史文化传统的继承和保护之间,不是相互割裂、更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有机关联、相得益彰的。继承和保护城市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本身就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现代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当今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城市在现代化建设中,都采取严格措施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从而使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浑然一体、交相辉映,既显示了现代文明的崭新风貌,又保留了历史文化的奇光异彩,受到了世人的普遍称道。保护好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使之流传后世,永续利用,是城市领导者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当前,我国城市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些城市领导只看到了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而对其丰富、珍贵的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知之甚少,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只重开发,不重保护,以致破坏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事件屡屡发生。有些城市领导简单地把高层建筑理解为城市现代化,对保护自然风景和历史文化遗产不够重视,在旧城改造中大拆大建,致使许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街区和建筑遭到破坏。还有些城市领导在城市建设中拆除真文物,兴建假古迹,大搞人造景观,花费很大,却搞得不伦不类。对于这些错误做法,必须坚决加以纠正。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根据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对于“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历史的原貌和真迹。对于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典型地段,要保存历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保护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还要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历史风貌。对于自然遗产,要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保护、建设和管理好。作为–个市长,要加强文化修养,要了解一个地区、一个城市发展的历史,办事情、作决策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
历史发展到今天,已经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极其难得的机遇。要保持城市这一大系统,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一定要制止对历史文化的破坏性建设。如果把山水景观丢了,代之以水泥、玻璃的高楼群;把传统的建筑都推倒,代之以抄袭克隆的”方盒子”;失去自己特色氛围,代之以复制搬来的”欧陆风”,其结果只能是低水平、低质量、低品位的”城市化”。和刻意创新、吸收优秀外来文化毫无共同之处。也谈不上什么现代化形象,算不上真正的政绩工程。
总之,一个健康的社会经济需要有健康的城市化,一个健康的城市化又必需要有相应的健康的生态和文态环境。
网友评论
(共 0条)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