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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有“城府”——中国城市规划专家周干峙

发布时间: 2014-03-24 14:09:07 编辑:马 义 来源: 《遵义》 浏览次数:

 

  两院院士,两任副部长,中国城市规划法的主要起草人,为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奉献了近60年,他胸有“城府”,在“千城一面”的大潮中,他扼腕叹息,始终在努力找回城建中的中国元素。

  新中国建筑史的见证者

  2009年6月28日,是周干峙79岁的生日,可谓是耄耋之年。如果从1949年进入清华大学建筑系开始算起,至今他正好为中国的建筑科学事业奉献了一个共和国的年龄——60年了。

  60年间,他从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成长为国家建设部的副部长,选聘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中国城市规划法的主要起草人,成为中国最权威的城市规划和建筑学方面的专家之一。

  从国家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宏观战略决策,到中国“厨卫革命”等方面的微观具体试验,从建国初期,具体负责编制西安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保护了西安古城墙,为中国早期城市规划的编制树立了一个样板;到参加指导并组织编制了上海总体规划以及地震后的唐山市、天津市重建规划;再到指导编制了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乃至深入研究了住宅建设、城市交通、旧城改造等方面的新时期现实问题;倡议及早综合治理大城市交通,一直呼吁公交优先的后现代化城市交通理念;率先提出了以“滚动、灵活、深细、诱导”的城市规划指导思想,提高了城市规划的深度和广度,发展了城市规划理论。

  他偶尔也做设计,而且做得很细致。他完成了全国政协大楼从城市规划到建设与装修的设计。这座楼,时任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是总策划,而他是实际的总设计师。一位老领导说:你做这些,不是杀鸡用牛刀?他说,我只有做了这些,更深入地了解设计,才能对规划有更深的体会。

  即使退休之后,他仍兼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理事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中国房地产和住宅研究会会长等多个学术团体的负责人。他积极参与各种与城市建设建筑有关的会议活动,不停地呼吁科学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理念。

  周干峙不啻为新中国城建史的亲历者和见证者。他本人的经历就可谓是一部新中国建筑史。

  汶川重建的“唐山经验”

  2008年6月,四川汶川地震后不到一个月,周干峙就考虑到了灾后重建的问题。他公开表示,震后的恢复重建,既要又快又好,又不能急于求成,必须要用大系统的观念和方法,做到解决问题好、投资效益好,用新的经验推动新的发展。

  他强调,规划设计必须早期介入,只有了解灾情、掌握灾后各阶段的情况,才能针对实际问题不断深入,不断完善规划。“灾后重建规划不大可能只用一张图纸来简单解决问题。”他说。

  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唐山和天津城市破坏最严重。周干峙曾参与唐山市和天津市地震后的重建规划工作,唐山大地震后第6天,重建规划小组就进入了现场,一直到两三年后重建规划才编制出来。

  汶川地震后,他当即就特别提醒,地震后灾区的地形地貌都发生了变化,不了解实际情况就没办法进一步开展工作,这需要一个持续的过程。这次的震区用地条件非常恶劣,重建中可以利用的空间可能非常有限,有必要把灾后的情况尽快落到图纸上。“究竟有多少土地可以利用,究竟有多少人需要搬迁,这些问题都要在地质工程的基础上考虑。要很好地结合地质情况考虑问题,深入了解地质和工程条件,画出工程地质图纸,特别是地震地质方面的图纸,来指导今后的规划建设工作。”

  重建工作还需要一些确切的数据和概念,包括需要多少资金投入。周干峙当年给天津作规划,根据天津重建规划作了个预算,报了24.6亿元,国家把这笔钱批下来并确定分三年拨付,就靠这些钱重建了天津。“灾后需要清算清理废墟、临时设施和恢复重建三方面的工作量,缺少这些步骤,就会造成忙乱建设。”

  唐山大地震后,建立起了许多建筑抗震标准。“不过目前似乎也并没有完全执行到位”。时隔30多年,周干峙仍然忧心。但对于汶川大地震后的重建工作,他仍寄予厚望。“这次地震后需要根据新情况补充制定各项建设标准,要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标准。公共建筑,尤其中小学建筑不但要加强一般意义上的防震,而且要做到比其他建筑更结实,发生大灾时,这里要成为避难所。”

  周干峙建议,今后的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必须严格限制。“这次地震提醒我们,再也不能以近期利益和开发利益为主,而牺牲了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一定规模的住宅区要留出救命用地。”

  “灾后重建中的生态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非常关键。”他认为,在汶川地震中,村镇受损最彻底。做好村镇规划,要从总体上进行合理的布局组合,将村镇建设与农业生产相联系,在农业和农村规划的基础上,形成一个总的乡镇规划,并将城乡规划和区域规划结合起来。

  而对于生态规划,“需要长远考虑和逐步实施的措施,并且区别对待,保护原生态,修复受损生态,重塑或重造人工生态。目标只有一个:为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保卫西安古城墙

  十三朝千年古都西安,有着太多的历史遗存,而不需挖掘即可领略的最宏伟的直观建筑,莫过于其保留完整的古城墙。但很少人知道,这其中浸透着当年周干峙等城建专家多少胆识和心血。

  “一五”期间,拆毁古城墙已然成为一种在政治误导下的社会风气,北京在拆,全国在拆,保留是要担风险的。当时周干峙等人正在西安做城市规划,他们为了保护西安城墙,找了个与国防与军事相关的政治理由:“城墙可以防原子弹的冲击波”。西安城墙就此幸存下来,成了西安至今最亮丽的城市风景线。

  他们以西安原城墙为基础,规划成为四方、外八角,呈放射形,既保留了传统,又有利于发展。这个规划的实现与苏联专家的支持有关,西安也因此成了中苏色彩的结合。

  当时西安只有20万人,但他们凭预见规划出了一个120万人的城市。“规划要有预见性”。他说,“为未来留出发展空间。”

  西安的历史保留了,灵魂留住了,未来的拓展空间也预留了。西安的城市规划,为新中国早期的城市规划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样板。即使在今天看来,这是多么有胆识和远见的规划和决策!

  20多年后,这种远见同样体现在了对一个完全新兴城市深圳的规划上。周干峙曾是深圳城市规划委员会的首席顾问。1982年,他带队去做深圳的城市规划。最初规划时,深圳只有一万多人。究竟开放后有多大,谁也不知道。领导拍板,按80万人搞吧。他采取80万控制,土地、交通、供水留下余地。土地按100万人留,交通按140万人预计,估计到还有更多的不固定人口,留下相当的“埋伏”。深圳市1986年版城市总体规划获得全国优秀城市规划奖一等奖。

  如今,深圳户籍固定人口已超过230万,常住人口高达870万。最初的规划为今天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业界评价说,“深圳的规划明显带有滚动性、预见性和可变动性。”

  预见不是盲目“大干快上”

  但随着地方政府权力的放大,不良的GDP政绩考核观倾向,老城拆迁改造,新城扩张再造,一场以城市规划为名的“无规划”、“乱规划”、“错规划”的造城运动,风起云涌般开展起来,至今没有消停的迹象。有些地方政府负责人,过度干预城市规划部门工作,不尊重城市发展规律,不知是“无知”,还是“有意”,美其名曰“有远见”地“超前发展”。

  周干峙曾公开批评过河南郑州市的郑东新区的规划是一个明显的失败案例:“现状面积只有125平方公里,却高价聘请一位外国的建筑师,画出一个150平方公里的新区。”“这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却设计了一个巨大的龙湖。”

  同时被他批评的不止于此,“西部一个六七十万人的城市,经济实力十分有限,水资源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制约因素,但却提出发展到300万人的宏大目标;山东有一个县,现在还不到10万人,县长却下令修一条60公里长的环路,做一个200多平方公里的规划。”

  周干峙指出,这些地方规划的目标,“不是科学预测和严谨论证的结果,而是领导人拍脑门、夸海口的产物。一些规划人员无视城市发展的科学规律,违心地盲从领导的政绩需求,做出一个个‘大规划’。在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形势下,显得极不和谐。”

  周干峙不止一次地警告说,在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已出现的误区包括,“把城市化目标变成一种指标,或作为城市现代化的一个指标”。他批驳这种误解说,“达到一定目标并不是指标越高越好。欧美不少国家城市化比重达70%-80%,并不比某些比重达到90%以上的国家落后。中国未来的城市化比重,也未必一定比其它国家高才算好。要看高在哪里?为什么高?”

  他以一个极端的事例解释说,目前我国在一定范围内城市化比重最高的地方可能是内蒙古额齐纳旗,该旗总面积11.46万平方公里,比浙江省还大一点,总人口4万多,87.5%集中在旗政府所在地。“但那是荒漠化逼出来的,牧民进城贫困化,这种城市化真是罪过。”他痛心地说。

  “别以为高楼大厦就是现代化”。他尖锐地直言不讳,“现在城市规划中很大的问题是,规划与开发的关系颠倒,利益驱动凌驾于城市发展规律。”

  他说,随着政府对规划工作的重视,市长对规划方案的决策决定权越来越大,不仅城市规模、城市标准,连房屋建筑布局以至色彩都要由市长说了算,不少规划部门都感觉到规划起作用的方面越来越小。

  另一方面,由于土地收益已成为市区财政的主要来源,不少城市开发的立项、标准、技术方案都以开发为主体,碰到规划有不同意见,就通过城市领导来贯彻实施,规划与开发的关系就这样颠倒过来了。“市长越位是中国特有的过渡时期的现象,而开发商可以决定性影响规划,意味着城市规划倾向企业和部门利益,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不能接受的”。

  实际上,他很早就关注到这种现象,并曾撰文指出:城市的发展有自身的客观规律,尊重历史、尊重自然、尊重人,是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城市经济的繁荣不是一两句口号“打造”出来的,城市文化的特点也不是一两个工程“张扬”出来的,但是,一些城市领导常常主观愿望多,考虑客观条件少,城市发展中存在种种盲目现象,如盲目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盲目调高城镇化目标,盲目搞大开发区,盲目扩大用地规模,盲目扩大拆迁规模,盲目美化亮化,盲目建设高耗能耗水企业,盲目上马轨道建设项目,盲目追求高层建筑,盲目摧毁传统建筑文化,盲目建设城市雕塑,城市之间盲目攀比等等。“这些缺乏理性的作法或许可能带来一时的广告效应,但对于城市的长远发展绝对是有害无益的”。

  城建浪费是超级浪费

  正是这些盲目决策,盲目规划,盲目开发,盲目建设,过分注重短期效应,势必造成巨大浪费。

  建筑学大师吴良镛教授曾委婉地警告说,“畸形建筑动辄多花费十亿、十几亿、几十亿,请建筑史家和建筑经济学家来研究一下,中国是不是已经成了最大的建筑浪费国家”。

  据统计,我国每年的GDP约有60%到70%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投入城市建设的资金估计在10万亿元左右。据周干峙估计,城市建设中因浪费造成的损失,占城市建设总投资的百分比至少10%,高达几千亿元。

  他列举出城市建设的浪费直接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决策浪费。现在我们有一些重要项目,事实证明决策是不对的,在决策过程中匆匆忙忙就定下来了,后来发现根本不应该这么干,说一个典型,就是珠海机场。在周围已有多个机场的地区内,硬要花几十亿元再挤进去一个机场。十年过去了,这个机场每天只有几个航班,经营结果——每年要赔上7000万元。眼看还要一年一年地赔下去。

  二是规划不当。许多开发区,不少项目留了备用地,长期占而未用。土地浪费从职责范围和操作层面讲,是规划的浪费。这种浪费纠正起来时间很长,规划用地不当,选择在错误的地方,还带来配套设施浪费和长期使用中的浪费。

  三是设计或设计指导思想失误。许多中小城市都有宽马路、大广场,对居民并不方便,造成浪费。更多的是追求气派,崇尚新、奇、洋、怪。不少地方的机关办公楼大而无当。很多公共建筑,设备、装修豪华,和实际经济水平不相称。由于设计体制方面的关系,设计院不负节约或浪费的责任,业主定的标准越高,设计院的收入越高。

  四是工程质量低劣。房屋使用寿命大大缩短,甚至出现工程事故,损失还不只经济方面。

  五是运行管理方面的浪费。能耗、水耗往往不被重视,造得起,用不起,必须靠补贴才能使用的项目太多了。

  六是大拆大迁,过早拆旧造成浪费。此风近年来刮起,往往以节地为名,三四十年房龄的房子都要拆除。目前,在北京等大城市,不仅一两层的老房子都要拆迁,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六七十年代盖的五六层,以至七八十年代建的九层十层的房子都有开发商盯着,去搞所谓的再开发,谋取其中的土地利益。

  “最大的浪费是决策失误造成的浪费。实际上,其他浪费现象也都与决策有关。六个方面加起来造成的浪费,这个账很难算,但我的估计,因浪费造成的损失,占城市建设总投资的百分比至少10%。我们的GDP用于城市建设投入,全国加起来可能达7万亿元左右。如果浪费10%,就是好几千亿元啊。”他说起来痛心疾首。

  面对2009年国家4万亿元的投资,周干峙提醒说,“每个城市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做好规划,明确下一步城市发展的目标——富裕城市、生态城市、宜居城市、安全城市、文明城市、便捷城市。而不能再造成巨额浪费。”

  找回中国

  在周干峙看来,城建的浪费还主要是经济账本,更长远的欠账恐怕是文化账。

  他研究发现,中国城市历史悠久,从夏商时代就有城市的发展,《礼记》等古籍中已有不少至今可认为具有科学性的理论,并有体现这些理论的长安(西安)、北京、苏州、南京等众多的实例,形成了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我国的城市发展很早就有区域的观念,并且总结出“体国经野”——统筹规划城市和郊野地区的经验,初步认识了区域的系统性。2500多年前,商鞅在《商君书》里,对城乡布局结构的思想,已经考虑到了水源、能源、材料等因素,而且有了一定的用地比例关系和一个粗略的定额概念,其轮廓设想比西方学者要早得多。

  但他同时发现,中国历史上有两个不好的习惯:一是每次农民革命,总要烧毁一些宫室、城池;二是近现代以后,由于半封建半殖民地历史造成的弱势,由此崇洋媚外、妄自菲薄,也拆除了不少历史遗存。

  我国两千多年前的城市就有整体观念、区域观念和自然观念,讲求统一规划,城乡结合,天人合一。而这些,恰是西方的现代城市科学观念。所以,“我们一边要学习外国,更重要的是要发扬传统”。

  近年来,经济进一步发展后,不少城市已经重视城市遗产的保护,甚至积极重修一些历史建筑。但与此同时,“制造假古董之风,看来也并不妥善。要防止的重要偏向,还是急功近利,忽视历史文化的保护的倾向。如果在城市化过程中,全盘西化、割断历史,恐怕就谈不上有文化的、宜人的、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周干峙说。

  城市设计落后,形成了所谓千城一面的状况,也是我国城市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周干峙提出,中国的城镇化既要面向未来,更要尊重自己的历史。城市要规划未来,也要留下历史的“记忆”。要加强科学决策,提高设计水平,严格建设管理。要做好城市规划,特别是地区性规划和城市群规划,树立具有自己特色的城市风貌,要做好城市设计,树立自己特殊的风格。“真正认识到,只有建成了有自身特色的城市,才能谈得上中国式的城市化道路”。

  人物简介

  周干峙: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家。现任国家建设部特邀顾问,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理事长,中国房地产和住宅研究会会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

  江苏苏州人。1930年出生。195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系。1991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1994年选聘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建设部高级建筑师。

  历任国家建委副处长,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城市规划研究所副所长,天津市规划局代局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建设部副部长,国际建筑师协会理事。

  建国初期,具体负责编制了西安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中国早期城市规划的编制树立了一个样板。参加指导并组织编制了上海总体规划以及地震后的唐山市、天津市重建规划。指导编制了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以“滚动、灵活、深细、诱导”的城市规划指导思想,提高了城市规划的深度和广度,发展了城市规划理论。也是现行中国城市规划法的主要起草人。( 文/《遵义》主笔 马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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